薪資結構通常包括多個元素,底薪和獎金只是其中的兩個。薪資結構的設計可以根據公司的需求和政策進行調整,但應該合法合規且符合勞工法規定。

通常,雇主必須依法替員工參加勞健保與勞退提撥6%。規避投保金額可能指的是以一種方式設計薪資結構,以降低員工和雇主在這些計劃中的負擔,但必須遵守當地的法律和法規。

薪資結構分為底薪+獎金,以規避投保金額,是一種常見的勞動爭議。雇主將勞工的薪資分為底薪和獎金,以降低勞健保費和退休金提撥金額。

例如公司跟你說你的每月薪資為 45,000, 這裡面包含伙食津貼和交通津貼,但不管如何,投保金額都應該以45,000這個級距去投保!

例如公司跟你說你的每月薪資為本薪35,000 + 獎金10,000,等於每月45,000 ,但不管如何,投保金額都應該以45,000這個級距去投保!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雇主應按勞工實際工作時間、工作績效、職務等級及其他因素,給付勞工工資。其中,工資的定義包括薪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

因此,雇主將勞工的薪資分為底薪和獎金,並將底薪設定為低於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屬於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

勞工若發現雇主以此方式規避投保金額,可向勞動局申訴。勞動局將依法調查,並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處雇主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問題:我想知道公司幫我加保的時間與投保薪資是多少?另外也想查詢我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多少金額?要怎麼查呢?

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個人投保資料只可以本人或所屬投保單位查詢(投保單位僅得查詢被保險人在該單位之投保資料),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僅得由勞工本人查詢。勞保局已經設置了多元查詢資料管道,楊先生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個人勞保、職保投保資料、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也可以試算給付金額並查詢案件辦理的進度喔。

一、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被保險人申請行動電話認證、或持自然人憑證並備妥讀卡機(需插卡)、或使用自然人憑證在電腦或手機申辦虛擬勞保憑證、或以「健保卡卡號+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即可由本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專區登入本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及詳細投保資料、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試算給付金額及查詢案件辦理進度等。

二、勞動保障卡查詢
如果您擁有與本局合作的5家銀行(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及第一銀行)核發之勞動保障卡,可先上各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網頁,由發卡銀行認證身分後連結本局網頁可查詢個人投保資料、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試算給付金額及案件辦理的進度查詢等,如果是透過各發卡銀行的實體ATM查詢,可以查詢、列印最近6筆個人勞保投保資料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累計提繳金額、累計運用收益金額,或透過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完整的專戶明細資料及專戶累積金額。

三、郵政金融卡查詢
如果您擁有中華郵政金融卡(含晶片金融卡或VISA金融卡),請本人攜帶身分證、儲金簿、原留印鑑及金融卡到各地中華郵政申請並簽署同意書,同意本局將您個人的勞保及勞退專戶資料提供給中華郵政以供本人查詢及列印。這樣就可以在郵局實體自動櫃員機查詢、列印最近6筆個人勞保投保資料及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累計提繳金額、累計運用收益金額。

四、電話查詢:
本局電話服務中心(02-23961266轉分機3111):來電時請說明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及最近各服務單位名稱,服務人員即可提供查詢勞保投保總年資。另外,基於個人資料保護原則,無法於電話認證查詢是否為專戶所有人,因此不可以電話方式查詢個人專戶之累積金額與明細。

五、臨櫃查詢:

  1. 親自查詢:攜帶有本人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正本到本局各地辦事處,即可查詢並列印相關資料。
  2. 委託他人查詢:受託人到本局各地辦事處時請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有相片的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

按此查詢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另外,臨櫃查詢可以請櫃檯人員僅列出指定公司之投保明細(部分公司的投保明細),會是這樣的明細列表:

問題:公司有可能幫我加保的公司名稱不是當初面試的公司名稱嗎?
有可能!不具規模的小公司,或是關係企業眾多的公司,因為會計作帳因素,有可能把你的勞健保歸屬在某個子公司底下!但投保薪資可能是合法的,只是把你放在另外一家子公司底下!未來,如果離職時開離職證明,公司名稱也可能是所屬投保公司的名稱!而不是當初去面試的公司名稱。這部分未來求職都需要再跟新僱主說明。

問題:公司可以看到我以前的勞保投保紀錄嗎?
投保單位僅得查詢被保險人在該單位之投保資料。

問題:公司真的高薪低報,怎麼辦?
先向人資反映。如公司還是不照每月實領金額去投保,可選擇快速離職,選擇另一個OFFER。

另外,勞工若發現雇主以此方式規避投保金額,可向勞動局申訴。勞動局將依法調查,並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處雇主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問題:公司說要提供勞保明細?
可以不提供。或是臨櫃查詢可以請櫃檯人員僅列出指定公司之投保明細(部分公司的投保明細),會是這樣的明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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